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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建城(2017)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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