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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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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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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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依据:招标投标法,建设部107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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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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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国有投资的大中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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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国有投资的全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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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新增:非国有投资可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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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增加F款,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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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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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项目特征,暂列金额(包含了原来的预留金),暂估价,计日工,索赔,现场签证,规费,税金,发包人,承包人,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工程造价咨询人,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等16个术语解释.
取消了:零星工作项目费,消耗量定额,预留金等3个术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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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程量清单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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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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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增加前提: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
强调: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增加: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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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新增加条款.计价基础,应作为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作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人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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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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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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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新增.编制依据共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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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为非强制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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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强制性条款.并增加项目特征作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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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列出了附录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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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统称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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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由其编制人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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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由其编制人(取消)设置,同一招投工程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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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有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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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只保留原条文的第1款,第2款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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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有2款,第1款保留,第2款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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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为原来的3.2.6第1款,对计量有效位数未作规定(出现在条文说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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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新增,描述项目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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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新增,补充项目的编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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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措施项目清单参照表3.3.1列项.
表3.3.1除通用项目外还列有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通用项目共11款,其中有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和脚手架两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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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措施项目清单根据实际情况列项.
表3.3.1只列出通用项目,且删除了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和脚手架两款,代以: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将原第3.3.2款的内容并入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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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新增.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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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其他项目清单列项有: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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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其他项目清单列项有4项,分别为:暂列金额、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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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零星工作项目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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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了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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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新增.规费项目清单(有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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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新增.税金项目清单(有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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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工程量清单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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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节,只有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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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9节,内容和篇幅有很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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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清单计价的适用活动范围,按本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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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相关内容在3.1.3中,作为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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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 非强强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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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强制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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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新增的强制性条款.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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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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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了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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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措施项目清单的金额,规定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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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具体分为可以计算工作量和按”项”为单位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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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新增强制性条款.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作为为争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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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其他项目清单的金额的确定分为3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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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分别在4.2.6、4.3.6、4.8.6款中规定(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竣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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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新增.采购和分包工程的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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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新增强强性条款.规费和税金不得作性为竞争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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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新增.风险承担.不得采用无限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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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 招标标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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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招标控制价(设9条)
4.2.1为何时需要编制招标控制价
4.2.2由谁编制
4.2.3编制依据
4.2.4-4.2.7各分项的费用编制要求
4.2.8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
4.2.9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有异义可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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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 投标报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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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投标价(设8条)
4.3.1投标价自主确定(除不作竞争性费用外)
由投标人或委托有资格的造价咨询人员编制
4.3.2强制性条款.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
4.3.3编制依据
4.3.4-4.3.7各分项的费用编制
4.3.8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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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共4条)
4.4.1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时限
4.4.2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4.3宜采用单价合同
4.4.4合同条款中应包括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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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共8条)
4.5.1工程预付款
4.5.2工程进度款
4.5.3工程计量
4.5.4工程量报告
4.5.5进度款支付申请
4.5.6核对和支付进度款
4.5.7延期支付进度款的处理
4.5.8发包人行使停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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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 综合单价的调整
第1款为漏项或新增项目的处理
第2款为数量调整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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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工程价款调整(共9条)
4.7.1法律法规变化的调整(基准日概念)
4.7.2项目特征不符的调整
4.7.3漏项或新增项目的处理(共3款)
4.7.4项目措施项目变化的调整
4.7.5工程量增减的调整
4.7.6市场价格波动的调整
4.7.7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承担
4.7.8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提出与确认
4.7.9调整价款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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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0 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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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索赔和现场签证(共7条)
4.6.1索赔应有理由和证据
4.6.2承包人的索赔通知
4.6.3承包人索赔程序(共6款)
4.6.4承包人索赔可附带工程延期要求
4.6.5发包人的索赔通知
4.6.6现场签证
4.6.7索赔和现场签证费用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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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竣工结算(共14条)
4.8.1强制性条款.竣工结算应约定期限
4.8.2承包人编制,发包人核对
4.8.3依据(共9款)
4.8.4-4.8.7各分项的费用的确定
4.8.8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书的时间规定
4.8.9发包人核对的时间规定
4.8.10发包人核对逾期视作认可承包人的结算书;承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对发包人的核对意见作确认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作认可.
4.8.11发包人不签收结算书,承包人可不交付竣工工程
4.8.12竣工结算书备案,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
4.8.13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支付
4.8.14逾期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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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共4条)
4.9.1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解释
4.9.2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时的争议处理
4.9.3工程造价合同纠纷的处理(共3款)
4.9.4工程造价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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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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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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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工程量清单格式
5.1.2清单格式组成(与新标准5.1对应,表格有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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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计价表格组成(包括封面,总说明,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等共14种表格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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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清单采用统一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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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
5.2.1清单与计价宜采用统一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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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表格填写要求
1 由招标人填写
2 填表须知的内容
3 总说明内容填写要求(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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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工程量清单编制规定
1 表格包括13式
2 封面填写要求
3 总说明填写要求(共5条),少招标人自行采购/预留金、自行采购金额两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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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新增.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编制规定(共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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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新增.投标人应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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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新增.投标人未填写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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