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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造价人不可能不收藏----2000定额与国标清单计价的所有文件规定
e造价网签约作者:Robin Zhang 合同管理专家、资深造价师
这几年,上海的相关部门陆续发布了与国家清单计价规范上海应用及上海2000定额相关的一系列的文件规定,如29号文、79号文、74号文、872号文、125号文、54号文等等,几乎很多的上海造价人(包括笔者以前也是)搞不大清楚,比如: 1 目前,按2013或2008清单计价规范进行招标,哪些文件是有效的,哪些文件失效了? 2 目前,按2000定额计价拟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哪些文件是有效的?最新是费率是什么? 3 对于目前是施工期或结算期的工程,若是2000定额计价的,计价软件中的费率到底什么时候选29号文、74号文,还是最新的125号文? 4 对于目前是施工期或结算期的工程,按国标清单计价的,近期发布的新文件是否要考虑? 5 对于不同的合同签订的时间,按2000定额计价的,不同的施工期,哪些文件是有效的? 6 对于不同的合同签订的时间,按国标清单计价的,又是哪些文有效? 7 不同时期的税金是3.41%、3.48%,还是3.51%,怎么选用? 8 假如您使用港式清单,在变更测算单价时,偶然使用上海2000定额进行组价,面对那些繁多的造价与费率的规定,是否更无从下手?
鉴于诸多的专业疑惑,笔者不得不花了一周左右的时间,并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将相关的造价与费率的相关政策性文件作了一个总结,也有了点小小的成就感,因此将此文与朋友们共享,以利于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的造价同行们使用或参考。本人也非常欢迎大家对此文提出意见与建议,请可加本人的微信(微信号:1176067214),我们一起交流与探讨。谢谢!
关于上海2000定额与国标清单计价的文件规定,具体整理的结果如下:
一、 假如你使用上海2000定额计价,则不同时期的有效文件为:
1 期限:2014年12月1日—至今
125号文(主要特征: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人工费取费为基数); 445号文(主要特征:关于文明施工费); 74号文(主要特征:社保费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872号文中的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
2 期限:2014年11月28日—2014年12月1日
125号文(主要特征: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人工费取费为基数); 445号文(主要特征:关于文明施工费); 74号文(主要特征:社保费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3 期限:2012年6月14日--2014年11月28日
29号(主要特征:增加社保费); 445号文(主要特征:关于文明施工费); 74号文(主要特征:社保费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18号文(主要特征:市区税金3.48%)。
4 期限:2011年2月21日-2012年6月14日
29号(主要特征:增加社保费) 445号文(主要特征:关于文明施工费); 18号文(主要特征:市区税金3.48%)。
5 期限:2010年4月14日-2011年2月21日
29号(主要特征:增加社保费); 445号文(主要特征:关于文明施工费)。
6 期限:2006年10月1日-2010年4月14日
445号文(主要特征:关于文明施工费);
7 期限:2006年10月1日之前
最初的2000定额的费率(即还未有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
注意事项: 1 按上海2000定额计算的项目,施工期限需注意承包合同是否对造价政策性调整调整的相关规定。在此前提下再按合同签订的期限选择不同取费费率的计算方法,否则就得按合同签订期限当时的规定执行; 2 125号文中的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前称为综合费用)费率、其他措施费、规费等费率均为最高限价; 管理费与利润费率、其他项目费率、规费中社会保险费(如房建工程为29.41%)需在计取时,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 3 445号文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率一般在规定区间内选择确定; 4 关于74号文中社会保障费费率,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 5 虽然18号文已作废,但实际施工期实际发生的税率(如市区税率由3.41%变为3.48%)作出相应调整。
二、假如你使用国标清单进行招标,则针对不同版本的清单的有效文件为:
1 若沿用2008清单进行招标: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54号文(主要特征:社会保险费分为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 125号文(主要特征: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人工费取费为基数); 872号文中的除2013清单以外的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 74号文(主要特征:社保费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2 若执行2013清单进行招标: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54号文(主要特征:社会保险费分为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 125号文(主要特征: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人工费取费为基数); 872号文(主要特征: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 74号文(主要特征:社保费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注意事项: 1 在2013清单未执行前,872号文中除2013清单以外的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是需执行; 2 在编制清单时,特别注意先在兴安得力官网(www.shinedeliver.com)上更新招标向导与清单计价文件,以利于执行最新的54号、125号文件规定等。
三、假如你使用已签订合同的国标清单进行施工图预算或结算
1 合同签订期限:2012年6月14日—至今
按合同清单执行。
2 合同签订期限:2011年2月21日-2012年6月14日
(1) 施工期2012年6月14日后的:合同清单+74号文(主要特征: 社保费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2) 施工期2011年2月21日-2012年6月14日:按合同清单执行。
3 合同签订期限:2011年2月21日之前
(1) 施工期2012年6月14日后的:合同清单+18号文(主要特征:市区税金3.48%)+74号文(主要特征:社保费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2) 施工期2011年2月21日-2012年6月14日:合同清单+18号文(主要特征:市区税金3.48%); (3) 施工期2011月2月21日之前:按合同清单执行。
注意事项: 1 一般来说,后期发布的相关文件对已签署合同的清单计价(包括单价)均不作调整为主要原则; 2 施行日期为2012年6月14日的74号文(主要特征:社保费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中的社会保险费覆盖了29号文中的社会保险费的计算方法,对于签订日期在2012年6月14日前,而施工期在此日期之后的工程结算事宜,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往往会存在一定的争议或索赔,需就工程合同的规定谨慎处理。
四、汇总上海市相关造价与费率相关的文件(包括了有效文件+废止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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